2月27日日本驻华使馆发布最新日本入境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3-02
来源:日本国驻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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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1日以及2月12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并内阁会议同意 “在一段时间内,将把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有中国湖北省或浙江省停留史的外国人,以及持有该省发行的该国护照的外国人(除特殊情况外)视为符合《出入境管理及难民认定法第5条第1项第14号》条例所指(不许入境)。2月26日,国家安全保障会议决定并内阁会议同意将扩大不许入境范围,除上述的外国人,申请入境日本当日之前的14天内到过大韩民国大邱广域市或庆尚北道清道郡的外国人也除特殊情况外,不许入境日本。 (1)新冠肺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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